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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问道 | 何家弘:法理探幽径,文墨绘正义
通讯员: 转载: 上传时间:2024-04-20 返回上级

学海问道 | 何家弘:法理探幽径,文墨绘正义


【引言】

学海泛舟,问道求真

师者引航,智慧传承

执教数十年,他从三尺讲台走入网络空间,依然温文儒雅地针砭时弊,谈笑风生地切中要害。在本期的学海问道栏目中,我们有幸邀请到了中国知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大华讲席教授何家弘,与我们分享他作为斜杠法学家的学术旅程和人生智慧。通过这次深度的对话,我们将一起领略何教授在法学领域的深厚造诣,以及他对司法实践、法学教育和文学领域的独到见解。

【人物简介】

何家弘,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大华讲席教授,在人大法学院创建了证据学研究所、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2023年荣休。他曾作为首批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的学者并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2006,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办的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和第六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的评委会主任。他是中国第一个犯罪侦查学方向的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研究领域包括证据法学、侦查学、刑事司法制度、法律语言等,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家或省级社科基金课题,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学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并出版了《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等多部专著和教材。他是中国第一个在美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SJD1993的大陆学者,于2003年获得国家颁发的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曾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并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等地做访问学者。除了在法学领域拥有深厚造诣之外,他还有着广泛的兴趣爱好,兼任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的会长和国际足联的道德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和《洪律师探案集》(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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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接受记者采访(供图:王紫璇)


【访谈实录】

记者:何教授您好!很荣幸今天能够对您进行采访。据我们所知,您在攻读法学学士学位之前,曾经在北大荒务农八年,回北京后当了两年的建筑工人。请问您觉得这两段经历对您后来的法学研究和职业生涯有什么影响吗?

何家弘教授:每个人固然有自己的职业追求,但有些经历是无法完全由自己选择的,特别是在我们那个年代。在政策号召下,我16岁时到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七团十八连开始了为期8年的知识青年下乡,在相对偏僻艰苦的农场进行劳作、学习技术。但其实人的适应能力很强,我们当时有理想、有革命的激情,觉得自己要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毕生精力,也会安排一些业余文化生活,从精神上来讲还是挺充实的。

然而人生总是有得有失,如果从人的成长历程来看,16岁到24岁下乡时的这个年龄阶段原本是学习积累毕生所需的知识、形成自己独立思想的最好时光,但在当时的环境下学习资源很匮乏,下乡的8年间也发生了很多事情,遇到了很多挫折,所以偶尔会觉得很茫然。但是总体而言,我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让身体和意志力得到了双重的锻炼,这种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精神,似乎也成为了我们这代人共有的品质。后来我在美国留学期间成为了中国大陆首个取得美国法学博士学位的学生,也创造了用最短时间取得SJD法学博士学位的纪录,这些成就得益于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做事努力果决的毅力,而这又与我在北大荒的经历密不可分。

结束下乡、回到北京的建筑公司当水暖工期间,我遇到了我的妻子,这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的人生。她的工作和家庭条件优于我,她父母起初持反对态度,后来提出如果我能考上大学他们就同意我们的关系,因此在爱情的推动下,我决定尝试高考。最终总分上线,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在有限的专业选择空间里选择了法学。

是在开始学习法律之后,我才越来越觉得中国需要法律,法律的重要性甚至高于我原本热爱的文学。于是我产生了兴趣、认真地学习,本科读完后还想继续研究法律,继而考研成为了中国第一批犯罪侦查学方向的研究生,毕业以后留校任教。回顾整段历程,可以说我进入法学之门是多种因素共同造就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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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开展“刑事司法第一课”主题讲座(来源:刑事司法学院)


记者:您曾经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法国、我国的香港地区与台湾地区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访学,给您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学教育?

何家弘教授:我在美国读了博士,所以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必然也是美国。起初我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来到美国,当时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美国福特基金会都为访问学者提供了物质支持,并且北京还设有留学回国人员服务部来帮助学者改善生活水平,这种现实福利更加调动了大家作为访问学者出国交流的积极性。但美国教授对英语基础欠佳的学生耐心不足,学者访学时也通常选择国人聚集、租金较低的区域居住,外语环境的建立就更加缓慢,导致部分中国学生在课堂上听课、回答问题较为困难,最终收获寥寥。我开始学习英语的时间虽然比较晚,但是可以听懂课程并且和老师交流。

美国的法学教育确实与我国存在很大差别,例如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本科阶段开始,而美国的法学院是本科后教育,只有本科毕业后才可以考入法学院学习继而取得法学专业的学位。这个学位在上世纪40年代前称为Bachelor of Law,之后才改称目前国人较为熟知的JDJuris Doctor。值得一提的是,由于80年代时我们对外国了解不足,导致对很多名词的理解也有偏差。结合美国的法学教育来看,将JD译为法学博士其实不准确,实际上它更接近我国的法硕;此外,美国的法学院教育意图培养的lawyer(法律人),是一个可以囊括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实务人员及法学教授(academic lawyer,学术型的法律人)在内的集合概念,因此我国将lawyer译为律师有过窄之嫌。

美国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自然以讲授美国法为主,判例法和制定法均有涉及。从学生的角度看,明显感觉差异较大的还是教学方法。在90年代以前,国内包括法学在内许多学科的教学方法都还停留在老师按照体系讲授、学生背诵后参加考试的lecture method(讲演式教学),而美国采用case method(案例教学法),通过介绍案例并聚焦其中的问题,让学生展开讨论后提问;此外还有Socrates method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即师生互问互答,并且学生在第一次上课时就各自选择固定的座位,方便老师记忆名字并与之交流,这种方式我在回国任教后也予以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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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开设的公众号和B站账号(来源:网络)


记者:您有运营自己的公众号,并且也会在B站发布自己的普法视频,请问是什么促使您决定成为一名BUP主?在制作何家弘说案系列视频时有哪些考虑?

何家弘教授:其实这也是因缘际会,原本不是我个人的追求。2002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创办并由我担任主编的刊物《法学家茶座》曾经广泛邀请法学界知名学者和包括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内的杰出实务人员撰写杂文随笔,用通俗的语言、优秀的文笔讲述法学的道理,之后网络和新媒体的影响力日益上升、法学学者发表学术论文的科研压力逐渐变大,纸质媒介的推广变得困难,最终图书在出版第50辑后停刊。

新媒体时代到来后,有学生在最高检的正义网帮我开了博客,刚刚学会写博客文章不久,微博又应运而生。由于我接触新兴科技的节奏比较慢,自觉无法胜任微博的运营,学生便帮我开设了微信公众号,沿用了法学家茶座的名字。之后,又有学生提出希望我录制讲课视频并发布在网络上,以供更多喜爱法学的人学习。原本我只喜欢在教室里对着学生讲课的传统授课方式,因此对在网上发布视频有些抵触,但后来出现了一些偶然的机遇,促使我成为了UP,我也曾经写过《不退休就上B站》的文章,大致介绍了这段经历。

65岁时,我原本准备退休,但得益于学校的新政策和大华讲席教授再次暂缓退休,延续了职业生涯,甚至还在学生帮助下举办了个人演唱会,被戏称为斜杠法学家”“跨界歌王。我觉得做事的精力尚存,同时几十年来法学教育的主业也大致已经认真圆满完成,曾经无暇顾及的网络平台此时似乎也可以尝试涉足。今日头条法律部门曾联系我,要为我开通发布文章和视频的头条号,我表示录制视频很麻烦,并且去工作室录制的时间成本也太高。恰好,人大法学院毕业生、法公司创始人徐晶表示可以协助我在方便的场所录制并负责后期编辑在他们的帮助下,我逐渐适应了面对摄像机讲课的方式并于2021年在B站发布了第一何家弘说案的视频。起初约定在网上只讲一年的课,但刑事司法发展历史上曾经涌现过太多重要的外国案例,例如指纹第一案、枪弹检验第一案、法医第一案等,都很有历史价值,加之我也想系统地向公众讲授刑事司法的知识,就把这份UP的工作做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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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在《今日说法》栏目中分析“错换人生案”(来源:网络)


记者:据我们了解,您开始在公众平台讲授知识后,曾经有过被网络暴力的经历,这种负面体验有对您后续发布视频产生影响吗?

何家弘教授:所谓的被网暴,是由于错换人生28。原则上,法院没有终审判决的案子我不公开发表评论,这是为了尊重司法独立,同时也防止被记者断章取义。该案终审判决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的节目编导联系我,表示他们在对该案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追踪后准备制作关于该案的节目,希望我做刑事部门的点评专家。基于对方诚恳的态度和之前多次的合作经历,在浏览过案件的原始材料等法院判决依据后,我认为证明偷换的证据不足,法院判决是正确和公正的。于是我答应接受采访,分析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由于节目时长限制,最终播出时采访由原本的20分钟压缩到了1分多钟,虽然采访片段被剪辑后呈现的结果没有太大问题,但这个案件当时的社会关注度很高,存在观点之争。同时,我在何家弘说案节目中也发布了关于该案的评析视频,由于我对网络了解不多,并且习惯了在课堂上使用一些调侃性质的幽默语言,就容易被人抓住某个不够严谨的细节进行断章取义地攻击、恶意地造谣。有人甚至专门打电话到中国人民大学,也有人制造和传播谣言,说我已经到了河南开封并且见了当事人、收了他们家的钱,但实际上不见当事人是我的原则;还有人说我的妻子是当事人的亲戚,实际上他的亲戚是河南驻马店县一个跟我妻子同名的人,我妻子从未听说过该县,并且我与妻子结婚时,这位与我妻子同名的女士才十几岁。

我有一些中国传统文人的倔强,认为宁可被人打死,不能被人吓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就这样停止发表自己的观点,反而像是被吓跑了。此后除了接受记者采访之外,我不再予以回应,但我依然照常发布自己的文章和视频、讲自己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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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讲解美国刑事错案问题(来源:哩哔哩)


记者:您曾经基于实证研究撰写了《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一书,请问您认为现在刑事司法生成错案的误区较之前是否产生了什么变化?

何家弘教授:我这本书曾被先后翻译为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希伯来文、日文等外国版本,也有我国台湾地区的繁体字版本,足以说明刑事错案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许多国家也都很关注刑事错案问题,例如美国曾创立innocent movement(无辜者计划),各州也都设有无辜者中心(或译为洗冤中心)。

我国大多数刑事错案都是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发生、又在后来被发现的,所以我从2005年起带领包括刘品新教授在内的青年学者一起做刑事错案实证研究,发现其中存在制度的问题、理念的问题、机制的问题、方法的问题。总体而言,经过这些年的不断改进,错案数量有所减少、问题严重程度有所减轻,但错案现象仍然存在,并且极易受到办案压力和利益驱动等新因素的影响。例如,我在书中提到刑讯逼供造成错案是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之一,如今随着法律规则的不断完善,恶性的肉体折磨、晒热冻烤式的刑讯逼供已经大大减少,但诸如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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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撰写的推理小说《洪律师探案集》系列(来源:网络)


记者:除了从事法学科研与教育,您还曾经将犯罪文学与刑事司法结合,撰写推理小说并享誉海外,被称为写小说的法学家。可以分享一下这段特别的经历吗?

何家弘教授:当年结束下乡、回到北京的建筑公司工作期间,我几乎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了文学创作上。我热爱文学的原因之一是文学创作可以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完全凭借个人努力完成,我只需要用一支笔就可以证明我的才华,这是它宝贵的特点。从美国留学回来后,为了圆我在北大荒时期就有的文学梦,我在1994-1998年间以每年一本的速度写了五本推理小说。它们在海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被先后翻译为法文、英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等多种语言,甚至还出现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翻译出版的盗版图书。

这些年我曾经到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进行海外讲学,许多学校邀请我时都表示希望我着重讲述文学和法学的结合。去年10月,我还当选了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会长,拥有了一份新的工作。420日,协会即将举办题为犯罪·悬疑·侦探·推理——文学与法学的对话的成立二十周年主题研讨会,届时杨宗辉教授、罗翔教授、清华大学刑诉法张建伟教授、电影导演李杨、作家雷米、《猎罪图鉴》编剧张晗等各界大都将列席本次会议,也欢迎感兴趣的同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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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刚书记向何家教授赠送纪念品(供图:王紫璇)


【结语】

法理明灯照未来

家弘师长寄厚望

本次采访活动圆满结束,临行前,何家弘教授还为我校题写了亲笔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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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在为中南大题字(供图:王紫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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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教授亲笔题写的寄语(供图:王紫璇)


 

策划:章程

记者:王紫璇、黄彩旋

排版:爽爽

校对:赵晋

审核:张维佳、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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